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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城市住建局
宣城市住建局网址:http://zjj.xuancheng.gov.cn
宣城市住建局网站权威提供宣城市住房保障、城乡建设工程管理、建筑工程管理、建工考试信息等。
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
办公地址:昭亭路与梅园路交叉口 建设科技大厦
联系电话:3022620
宣城市住建局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,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,拟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监督实施。
(二)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。拟订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,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、监督实施。
(三)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。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,组织实施并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;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、指导实施。
(四)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交易管理的行业指导工作,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。负责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,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。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,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职责。指导并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。负责市、区房地产市场发展、房地产综合开发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拟订城市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实施城市公共重点建筑工程、市政道路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等项目建设。
(六)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管理。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;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;指导重点镇、中心镇的建设。
(七)负责执行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。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标准;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;执行国家和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、经济参数、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;执行国家和省公共服务设施(不含通信设施)建设标准;执行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,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。
(八)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、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。指导全市建筑活动;拟订工程建设、建筑业、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、改革方案、产业政策、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;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;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、建筑劳务合作。指导并监督建筑业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执行。负责全市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和造价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备案工作;负责全市工程定额解释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工作。
(九)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。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、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、规章制度的执行;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(十)负责推进建筑节能、城镇减排工作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政策的执行,拟订规划并监督实施;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。负责绿色建筑(建筑节能)推广应用以及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。
(十一)负责直管公房的产权产籍管理、租赁、运营等管理及日常检查、维护和修缮工作。负责指导、监督政府直接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等工作。
(十二)负责全市白蚁防治和危房鉴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,承担市区白蚁防治、危房鉴定管理工作。
(十三)负责全市物业行业指导、监督、管理工作。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、研究制定全市物业管理配套政策。
(十四)负责海绵城市建设、城市地下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,并牵头组织实施。
(十五)负责研究提出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、管理和调整的建议。
(十六)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、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;指导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、使用和安全。
(十七)负责全市建设稽查工作。
(十八)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,牵头做好城市建设档案、管理档案的综合利用管护工作。
(十九)负责拟订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、计划和技术政策;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,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。 (二十)负责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;负责全市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。 (二十一)负责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、劳动工资、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(二十二)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新增相关职能,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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